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

别再肆虐啦

古人有云
欺山莫欺水
山中有百忌
应当慎言慎行
蓄水之处
较高山密林
更危机重重
稍有不慎
即刻惨被溺毙

然而
火神肆虐
更令人心惊
火神发威
一切将化为灰烬

去年十月间
督公街一排矮仔铺
惨被火神蹂躏
让矮仔铺步入历史

事隔一年
火神再次发威
把百年老店
一瞬间烧为废墟

火神啊火神
你就是不能只成为人们的朋友
为何要陆陆续续地作出伤害呢


14 条评论:

  1. 所以要处处小心,不让火神有机会熊熊燃烧!!! =[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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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呀!无论如何小心是要的,总希望小心驶得万年船嘛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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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所以,火,玩不得啊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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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星星之火,足以燎原,更何况是凶煞的火神;玩不起吖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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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我的妯娌很好笑。驾车在转弯处,她女儿问: 咪,做咩个间铺黑黑既?
    她没看到,就随口答: 好耐冇油漆嘛。
    过后才知道是火烧屋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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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女人驾车就是没环顾四周。我的回答贴切吗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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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不对。因为她没有经过店面,转弯时候是后座的孩子才看到的。我的解释合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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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你说合理就合理咯。但我总觉得车里的孩子能看到,司机沒理由看不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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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火,的确很可怕。可是没了它又不行,是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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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对咯,但我感慨为何它不能就只是成为我们的朋友,不要伤害我们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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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火本無罪,只是人們的疏忽。
    猶如欲火焚身,不撩它就不會燎原soli焚身,所以要適時滅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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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师傅真会借题发挥!你的欲火soli灭火本领应该炉火纯青啦,嘿嘿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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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凡是要小心, 比较以前的木板屋, 现在好多了。不过有时候, 别人家不小心, 也是。。。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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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新村地方还是有很多木板屋的。
      对吖,不是单靠自己小心就可以了,因为屋宇多数是毗连式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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